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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野生动物朋友1

书号:9787541520716-1

作者:(法)蒂皮·德格雷等著//黄天源译

适合阅读年龄:4-7岁,7-10岁,10-14,阅读指导

出版社:云南教育

出版日期:200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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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小女孩蒂皮,1990年出生于非洲纳米比亚。她从小跟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丛林长大。本书是小蒂皮10岁回到巴黎后所写的她与非洲各种野生动物生活在一起的动人故事和亲身感受,同时编入她父母——著名野生动物摄影师现场拍下的130多幅极为难得的图片,不仅可亲可赏,而且能唤起人们保护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出版后立即在小读者中风行,并为大人们所喜爱,很快译成德、日、英等文字流传,成为全球畅销书,有的译本销数逾百万。云南教育出版社主办的《人与自然》月刊经广西万达版权代理中心购得此书独家中文版权,请著名法国语言文学专家黄天源教授全文译出,编入“人与自然文库”,向国内外发行。为便于阅读,中译本编者增列了29个章节标题。小蒂皮在中译本出版前夕特致书中国小朋友,希望团结起来,共同保护我们的星球——这个将由我们继承的星球!

  12岁的法国女孩蒂皮所选择的惊险生活,完全在你的“城市定式”想像之外。她与世界是这么相处的:骑在柔软温暖的鸵鸟背上飞跑,让小狮子穆法萨吸吮着手指午睡,赤身在河边以象鼻的喷水洗浴———这不是一篇美文的断章,这些真实的画面,来自《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中的摄影照片。
  法国摄影家、12岁女孩的父亲阿兰·德格雷先生并没有疯。那天他对我说,他永远记得1955年一位美洲印第安酋长的话:让人成为动物吧!也许以后某一天,在动物身上发生过的所有的事,也会在人身上发生。但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是地球的儿子。
这个崇尚自然的理念在摄影师心中强烈作用着,这使他的女儿蒂皮在非洲纳米比亚一出生,就被放在野生动物群里。她攀援着大象哥哥阿布的鼻子和“他”亲吻。她趴在地上,被猎豹从身后护拥着散步。她婴孩时期,坐在鸵鸟林达背上,“林达很善良”,这个女孩自述说,“它老怕把我掀翻,常常不愿动一动身子”。她三四岁时赤身裸体走进沙漠,那堆小小的柔弱的肉,在大漠夕阳中泛出的光芒,让人怦然心动。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是一本很及时的书,在“人与自然”成为全球化的主题之后,我们有必要检讨一下在大自然的交往中,我们做了什么,又遗忘了些什么。
  一个仅仅10岁的法国小女孩,用她童贞的眼光来打量这个世界。可以肯定,没有人在她与那些野生动物做朋友之前,告诉她不要去伤害那些动物。按照弗洛伊德博士的观点,人类的童年期的动物性的,小蒂皮就是把自己当作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动物,不离不弃地与野象、鸵鸟、变色龙、斑马、牛蛙、豹子、狮子、狒狒……一起长大。她的朋友意识来自天性,就像她觉得自己也是野生的一样。当她的父母用照相机拍摄下她与朋友相亲相爱的镜头时,显然也是把她当作了动物的一份子。
  走进非洲,走进那些野生的动物,许多事情叫人无比惊讶,可偏偏又那么形象生动地显现在你的眼前。长辈般和蔼可亲的大象,猫一样温柔的狮子,有着帝王般高贵气质的长颈鹿,顽皮的狒狒与加狐猴,敏感的羚羊……配在图片下的话,幼稚纯真唯美得叫人心碎,也更像是向我们这些大人发问,为什么我们的朋友,会被人们赋予了诸如“凶残”的特性?尽管动物世界也有着复杂,动物也有着好斗的性格,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小蒂皮说,我们要与那些野生的动物交流,用我们的语言、行动、爱心去关怀关爱理解并尊敬他们。她不能容忍那些屠杀野生动物的荒唐途径,对许多凶恶的捕杀者深恶痛绝:“我们人类当中有些人很凶恶,凶恶得一点道理也没有,仅仅是从中取乐。这些人都是出自坏蛋堆里”。蒂皮深信动物是出自好人堆里的,而不会是出自坏人堆里。我们可以说小蒂皮是思想是简单的,因为她只是一个孩子,可是当我们有听到整个人类共识的声音又这样的一个发出,并那么清晰有力时,你是否也会因为小时候玩弄了一只烟子而羞愧难当呢?你是否也会想到,要把这样的声音传达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蒂皮的历程并非一个浪漫故事,那130幅照片也不是给猎奇者的私欲物,当然更不是为了获大奖而拍摄艺术作品,甚至把《我的野生动物朋友》看做是给儿童的教育书籍也是过分的。要受教育又何只是儿童,殊不知,我们这些大人君子们更需要灵魂的洗涤。蒂皮说上帝会告诉她所以的疑问,她不相信成人的世界会教给她什么,或许太多的捕杀已叫她难以忍受。阅读几米的书画使我感到情感的流离与莫测,阅读蒂皮则使我对生命的真实与归属产生怀疑。什么时候,我们也可以像她一样,也或许像人类的童年一样,在一湛蓝的天空下,与我们的动物朋友粗野而欢笑地奔跑。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来到中国
中华文化信息网
  法国小女孩蒂皮记叙她在野生动物堆里长大,能和动物说话,善于用眼睛与动物交流感情的传奇故事——《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最近经《人与自然》杂志收入同名文库,由云南教育出版社出版中译本。
  小蒂皮的父母是拍摄野生动物的著名摄影师,1990年她在纳米比亚出生后就跟随父母辗转于非洲南部的沙漠、丛林,与狒狒相伴,同鸵鸟共舞,大象是她哥哥,变色龙是她最好的朋友,就连危险的动物她也尝试着去接近:小狮子吮吸着她的拇指睡得很香,凶恶的豹子向她撒一泡尿表示亲昵。她体会到“动物来自好人这一边”,对残害野生动物的行为伤心不已。10岁回到巴黎后她把这一切难忘的经历和感受写下来,既有浓郁的传奇色彩,又透着孩子的天真、纯情和显然受过良好熏陶所显示出来的老到与成熟,而她父母及时拍下的130多幅堪称经典的精美图片更把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之间水乳交融的情景逼真地再现了出来,使全书真正达到美仑美奂,别开生面,让人赏心悦目,感叹不已。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2000年在巴黎出版后,很快译成德、日、英等文字出版,在29个国家发行,受到亿万小读者和众多成人读者与教师、家长、儿童教育工作者的喜爱。
动物就是我家里人——《我的野生动物朋友》
徐虹 中华文化信息网
12岁的法国女孩蒂皮所选择的惊险生活,完全在你的“城市定式”想像之外。她与世界是这么相处的:骑在柔软温暖的鸵鸟背上飞跑,让小狮子穆法萨吸吮着手指午睡,赤身在河边以象鼻的喷水洗浴——这不是一篇美文的断章,这些真实的画面,来自《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中的摄影照片。
  法国摄影家、12岁女孩的父亲阿兰·德格雷先生并没有疯。那天他对我说,他永远记得1955年一位美洲印第安酋长的话:让人成为动物吧!也许以后某一天,在动物身上发生过的所有的事,也会在人身上发生。但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是地球的儿子。
  这个崇尚自然的理念在摄影师心中强烈作用着,这使他的女儿蒂皮在非洲纳米比亚一出生,就被放在野生动物群里。她攀援着大象哥哥阿布的鼻子和“他”亲吻。她趴在地上,被猎豹从身后护拥着散步。她婴孩时期,坐在鸵鸟林达背上,“林达很善良”,这个女孩自述说,“它老怕把我掀翻,常常不愿动一动身子”。她三四岁时赤身裸体走进沙漠,那堆小小的柔弱的肉,在大漠夕阳中泛出的光芒,让人怦然心动。
  更令人震撼的,是这个孩子所提示的“人与自然”相处时的和谐关系——原来他们可以这么融洽,相互间不敌对、不侵犯、不伤害、不杀戮。在现实社会中,事情可远不是那么温情脉脉。在人处于绝对强势的世界里,人们已经习惯于动物们被关在牢笼里,被摆上餐桌,被以各种手段残杀掉。在我们与它们之间,似乎永远是杀戮和被谋杀的关系。在兽的兽性被抑制的同时,人的兽性无限膨胀。
  穷困使人们向自然界索食。欲望让人变得面目狰狞。
  也许只有孩童才是纯粹的善者。蒂皮就说,“动物就是我家里人”,“我的天赋就是和动物说话”。孩子在成长为人以前,与动物之间似乎存在着那种神秘的联系。长大了,就变成魔了——那些为一只断翅的鸽子而落泪的,不都是些孩子吗。
  丰子恺先生恐怕是最明确的环保主义者。他的《护生笔记》中,最知名的是那幅“已死的母熊”:猎人入山,以枪击母熊,中要害,端坐不倒。近视之,熊死,足抱巨石。石下溪中有小熊三。所以死而不倒者,正恐石落伤其子也。猎人感动,遂终生不复猎。
  也许文明是救世良药吧。在物质富足的现代社会,它使我们开了天目,良性复萌,慢慢看到了一个盲区。“环保”成为一个主题树立起来。它的背后,承载着深厚哲学的意义。
  在面对这位法国摄影师的时候,我问他,难道在自然界中,你不怕你的女儿遇到危险吗?阿兰先生的回答出人意料。他说,我并不害怕幼小的女儿在野生动物群中受到伤害。其实,都市横行的车流,从天而降的恐怖事件,谋杀,无数的欺骗、诱惑与陷阱,“比自然界危险得多”。
  但是,他们不可能永远生活在“自然界”里。重新回到巴黎的蒂皮对于城市生活已经产生了荒谬感。比如,她习惯于赤脚,在巴黎的学校里上课,她忍受了很久以后,最后索性脱了鞋子和袜子,结果遭到周围的孩子一通嘲笑。
  文明越进化,我们越应该热爱自然;但文明越进化,我们又不得不离自然越远——这是不是一个无可奈何的怪圈?
书摘与插图

我好想写一些野外生活的故事我的名字叫蒂皮,我是个非洲女孩,十年前在纳米比亚出生。很多人问我,“蒂皮”是不是跟印第安人用的那种名叫“帝皮”的圆顶帐篷的写法一样。我说他们应该翻开词典看好了:我的名字有两个“P”字母。我父母亲为什么给我选这么一个名字呢?那是因为有个美国女演员,名字就叫蒂皮·赫德伦,她演过一部恐怖电影,名叫《鸟》,是一个叫希区柯克的美国人导演的。我觉得父母选这个名字选得很好,理由可多了。首先,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名字,凑巧,我也认为自己是一个与别的女孩子不同的人;再有,这个名字会让人联想到印第安人,而印第安人恰好就住在名叫“帝皮”的帐篷(尽管拼写跟我的名字不同)里,他们像我一样生活在深山野林中;最后一个理由就是,那位希区柯克先生导演的电影名叫《鸟》。我呢,我爱鸟爱得不得了。我说爱得不得了,一点儿也没有夸张,因为它们就像我的兄弟姐妹一样。这也没有什么出奇的,因为我就在它们当中出生,长大。非洲的野生动物是我最早的朋友,我对它们了解得可清楚了……蒂皮只是我的姓名的一部分。说实在话,我的姓名长得很呢,叫蒂皮·本杰明·奥康迪-德格雷。德格雷是我父母的姓,父亲的名字叫阿兰,母亲的名字叫茜尔维,他们都是专门拍摄野生动物的摄影师。我之所以生在非洲,也正是因为他们所从事的这个职业。至于我的全名还加上本杰明,那是为了感谢一位名叫本杰明的朋友,我来到这个世界的那阵子,妈妈就住在这位朋友家。当时,我父母正在丛林中奔波,在野外生孩子不好,于是,在我降生的时候,本杰明就把妈妈接到一座名叫维奈图克的村子住,那儿有一座医院。我名字也叫奥康迪,这是纳米比亚的一个土著民族使用的奥万波语的发音,意思是“檬”。虽然说“奥康迪”这个名字很好听,但是,把自己的女儿叫做“檬”,确实也有点儿怪。不过,我的故事就从这儿开始……在我出生之前,父母就在南非、博茨瓦纳和纳米比亚交界的卡拉哈迪大沙漠生活了七年。在这些年里,他们观察猫鼬和檬,给它们拍电影,拍照片。这些憨态可掬的小生灵,在别处是见不到的。在妈妈和达杜(我是这样称呼爸爸的)的眼里,狒狒和我们简直成了一家人。狒狒是野生动物,但可以说,是它们养育了我的父母。我相信,对父母来说,无忧无虑,就是真正的幸福。他们在卡拉哈迪沙漠里与狒狒相处很好,他们甚至可以一辈子呆在那儿;再说妈妈也很想在那儿把我生下来,这样,我就会成为一个狒狒姑娘,像它们的小姐妹那样,但这念头后来没有实现。有一天,父母与当地人吵了起来,原因是大家的想法不一样。当然,是别人说了算,于是妈妈和达杜就被赶出卡拉哈迪沙漠。有时候,人也真是蠢得够可以的……自那以后几个月,我就出生了。我还从未见过狒狒,要说见过也只是在妈妈和达杜拍摄的电影和照片中,但我仍然是狒狒大家庭中的一员,因为我的名字叫做蒂皮·本杰明·奥康迪,我会跟动物说话。我会跟动物说话我会跟动物说话,大家都觉得新鲜。于是,很多人要我讲故事,讲呀讲个没完,还向我提了一大堆问题,可把我累坏了!我实在没有多少东西说……我不想解释我怎样跟它们说话,那没有什么用。如何跟动物说话可是个秘密。要弄清楚这件事,就得有点天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比如写字,画画,唱歌,说某一种话等等。天赋呀,神秘着呢。我呢,我的天赋就是与动物相亲,当然,也不是跟任何动物都合得来,我只跟非洲的野生动物亲。我用头、用眼睛跟它们说话,用心灵与它们沟通。可以看得出,它们懂得我的意思,它们在回答我。它们做出一些动作,或者是用眼晴看着我,好像它们要说的话都从眼神里说出来。我敢肯定,我可以跟它们说话,尽管我知道这有点儿怪。但是,我就是用这种方式了解它们,有时甚至跟它们交上朋友。哦,生活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事,我的本事有点儿特别,我知道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我从心底里希望,我是惟一拥有这笔财富的人,因为财富嘛,可不要人人有份。我的洋娃娃诺诺很温柔,很可爱,闻起来味道也很香。她是我的朋友,形影不离的朋友。每一次搬家的时候,我总是把其他朋友留下独自走的。对动物们也是一样,认识了它们,结下了友谊,但我说走就走。只有和诺诺不同,她每天晚上都陪伴着我。诺诺有时也会出事。有一天,一只*把她的头咬断了,还好,我不在,没有看到罪恶的过程……后来,也不知是谁把她缝好。诺诺的一生中,不知经过多少劫难,身上满身洞洞,只是大家总会把她补好。现在可好了,她的肚子是白的,胸和一条腿补上豹纹,什么事也没有。我的诺诺呀,我是从不会失去她的,但有时把她遗忘在某个地方,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转过身子去找就是了。当然,有时要沿着凹凸不平的道路走上一两百公里去找她,爸妈免不了也要发发牢骚。如果是把诺诺遗忘在另一个国家,那我会很害怕的。我虽然可以换另外一个,但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不知道从几岁起不要诺诺,也许这事压根儿就不可能。我想,要等到有一天我遇上个小情郎,才不要诺诺。但我又想,完全可以跟情郎和诺诺睡在一起,这样才可以说明,不是因为我有诺诺,而且很爱她,我才仍然是个娃娃。我还有一只毛绒绒的玩具小鸡,它的名字叫安琪儿。这小玩具是纪念我那只在马达加斯加死去的小鸡的,它深埋着小鸡的灵魂。诺诺呢,她不同,她没有灵魂,因为我没有跟诺诺同样种类的动物死去。我从没有过兔子,这是要老实说的。P13-21